請務必於測驗開始前10分鐘抵達應試教室 測驗當日須攜帶准考證及有效身分證件: ◎ 一般社會人士及高中(含)以上學生: 國民身分證或駕照/效期內之護照正本。 ◎ 國中生: 國民身分證或駕照/效期內之護照正本。 無上述證件者, 可用印有相片之健保IC卡正本替代。 (IC卡正本無相片或相片模糊者恕不受理) ◎ 外籍人士 效期內之台灣居留證正本。 大陸來台人士可用效期內入出境許可證正本替代。 測驗當日須攜帶之文具用品: 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:2B黑色鉛筆及橡皮擦。 寫作能力測驗:普通黑色鉛筆及橡皮擦。 口說能力測驗:僅中高級可帶筆入場。 可攜帶鐘、錶,但須取消鬧鈴及聲音設定。 非應試用品(包括報名手冊、書籍、紙張、尺、鉛筆盒、包包,以及行動電話、收錄音機、MP3、錶/計時器、翻譯機等任何具有通訊、攝影、錄音、記憶、發聲等功能或有礙試場安寧、妨害測驗公平/智慧財產之各類電子設備器材),均須置於試場前面地板上,不得攜帶入座位。 以上電子設備須取消鬧鈴設定並關閉電源,行動電話並須取出電池。 恕本中心與各考場學校無法提供保管貴重物品之服務。